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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给水系统设计应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,宜实行分质供水,充分利用再牛水、雨水 等非传统水源;优先采用循环和重复利用给水系统。 2. 生活给水系统的水源, 一般应以城市自来水为首选。当采用自备水源供水时,生 活给水系统的水源须符合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GB 5749 (见表1. 2-1) 并报请当地卫 生部门检测、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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